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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713197
当婚恋触礁隐私
http://www.100md.com 2013年11月1日 《幸福家庭》 201311
     案情回放

    26岁的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人高媛(化名)与男友交往3年,约定2013年5月举办婚礼。不料,在婚期前夕,男友离开了她。原来,爱美的高媛3年前在遂宁阳光丽人医院对鼻梁、脸部进行了整形。而数月前,男友家人在大街上发现了她整形前后的多张对比照片,男友认为高媛欺骗了他,导致原本的有情人最终分手。

    最近,高媛的律师已向四川省遂宁市阳光丽人医院和容光整形美容医院发去律师函,就两家医院侵犯个人隐私和肖像权进行索赔,同时要求医院公开致歉。

    这一事件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其涉及的隐私权和知情权也引来一片热议,究竟如何从法律视角看待此案呢?

    法律解读

    解读一:公民隐私权与知情权

    隐私权是近几年才为大家所熟悉的概念。即便在西方,隐私权这一概念的出现也只有100多年的历史。隐私的特点在于“隐”(即不愿公开的事情、在不公开的地方)和“私”(与公众无关的、只属于个人的)。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

    在中国,《民法》没有把隐私权确立为一项独立的人格权,只是借助司法解释并通过保护名誉权的方式或以维护公序良俗含括公民的隐私权,采取的是间接保护方法。实践证明,这种间接保护隐私权的方法是不完备、不周密的。因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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