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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美德的司法介入:常看望老人(2)
http://www.100md.com 2013年8月1日 《幸福家庭》 20138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人口和家庭结构的变化,老年人权益保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在法律制度上进一步完善:一是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1999年,我国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占到总人口的10%,按照国际标准,成为老年型国家。截至2010年底,我国60周岁以上老年人达到1.78亿,占总人口的13.26%。据预测,到2025年我国老年人口将突破3亿, 2055年前后达到峰值4.87亿。二是困难老人数量增多。目前,我国80岁以上高龄老人超过2000万,失能、半失能老人约3300多万,对社会照料的需求日益增大。三是家庭养老功能明显弱化。目前我国平均每个家庭只有3.1人,家庭小型化加上人口流动性的增强,使城乡“空巢”大幅增加,目前已接近50%。

    鼓励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

    在我国,随着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确实越来越多的老人也更加注重精神层面的需求。国家建立健全家庭养老支持政策,鼓励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为老年人随配偶或者赡养人迁徙提供条件,为家庭成员照料老年人提供帮助。

    在瑞典、芬兰等一些北欧福利国家的法律中都有规定,子女对父母精神赡养的具体要求也有明确的规范,比如要保证老人们晚年的幸福。这些要求以量化的方式规定了子女跟父母的居住距离,每年、每月、每周,甚至规定每天应当与父母接触的时间和次数,子女与父母谈话的忌语也作了规定,从而最大限度地从立法上保证赡养行为的质量。在日本,也有“一碗汤”距离的规定,就是父母和孩子居住的距离应为端一碗汤从这家到那家不会凉。

    (摘自《长沙晚报》)

    民政部规范养老机构设立与管理:

    虐待老人可追刑责

    民政部6月30日公布《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和《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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