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中国医药科学》 > 2015年第11期
编号:12792417
我国骨肿瘤循证临床诊疗指南2015最新解读上(4)
http://www.100md.com 2015年6月1日 中国医药科学 2015年第11期
     监测:每2~3个月进行原发部位的体格监测、影像学监测以及胸片监测,血常规以及其他实验室检查。24个月后体格检查、胸片和局部影像检查的间隔可延长。5年后延长至每年(不定)一次。考虑PET扫描或骨扫描。早期复发或晚期复发进行化疗±放疗,骨肿瘤系统药物治疗(BONE-C),对于晚期复发的病例,可考虑应用前期有效的治疗方案进行再治疗。参照放射治疗原则(BONE-D)。

    NCCN对尤文肉瘤治疗的总体建议,治疗原则是所有尤文肉瘤患者均采取初始治疗后的局部控制治疗和辅助治疗。初始治疗方案包括多药化疗及适当生长因子支持至少12周,已有转移灶患者根据反应可延长使用。化疗药物:VAC/IE(长春新碱、阿霉素和环磷酰胺与异环磷酰胺和依托泊苷交替)是局部尤文氏肉瘤的首选方案,而VAdriaC(长春新碱、阿霉素和环磷酰胺)是有转移灶患者的首选方案。

    影像分期:初始治疗后应根据病变部位MRI和胸片进行再分期。根据初始诊断时所用的影像学技术,PET扫描和/或骨扫描也可以用于再分期。局部控制:初始治疗后,患者维持稳定状态或疾病有进展,应进行局部控制治疗,方法包括切除、适形放疗加化疗或某些病例截肢。

    病例:一名47岁男性患者,右大腿尤文肉瘤(T2N0Mx,G4,ⅡB期),化疗方案:VAC/IE。初始化疗反应差。具体数值是,2014年8月肿瘤尺寸为12×9cm ......
上一页1 2 3 4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5294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