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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144885
药品流通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2)
http://www.100md.com 2013年12月15日 《中国医药科学》 2013年第24期
     由于人们的思想容易受到广告的影响,部分不法商家擅自发布未经审批的药品广告,或篡改药品广告审批内容等虚假违法广告,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但没有完善的法律规范对其规范等诸如此类情况,都需要药品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

    2 加强完善我国药品流通监管的对策与建议

    2.1 加强药品流通监管部门自身建设

    针对当前我国药品流通监管部门对药品的监管往往流于形式,大多没有实质性的对药品进行监管。甚至有些监管人员在面对金钱以及权利诱惑时,不免弄虚作假,放任药品批发企业或者零售企业的违法行为[4]。因此,鉴于此种现象,必须强化干部队伍的素质,主要提高其思想政治素质。同时按照学习型以及规范性机关的标准,培养一批药学以及法学等专业人才,有针对性的加强药品监管人员培训力度,在监管队伍中注入新的生机。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协管员、监督员以及信息员的作用,将其联合起来,调动监管的积极性,更好的为药品监管服务[5]。

    改革药品监管部门内部结构,进一步明确、细分监管职责。关于此点,国家监管职能部门正在不断完善。例如:今年5月份完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改制[《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13〕14号)],即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顺利转变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放了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部分职责到个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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