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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837745
不同产后盆底康复治疗时机对产后盆底功能障碍患者盆底功能、尿失禁的影响(2)
http://www.100md.com 2020年6月5日 《中外医学研究》 202016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回顾性分析2017年7月-2018年1笔者所在医院81例产后盆底功能障碍患者的临床资料,纳入标准:符合《妇产科学》中盆底功能障碍诊断标准[5],经手法检测Ⅰ~Ⅱ类肌纤维肌力≤3级,单胎足月妊娠,阴道分娩,恶露干净,子宫附件正常。排除标准:伴有泌尿系统疾病,持续恶露,资料缺失患者。基于治疗时机的不同分为甲组(6~8周)、乙组(>8周)。甲组43例,年龄23~37岁,平均(29.8±3.5)岁;孕周37~43周,平均(40.1±0.5)周;新生儿体质量1.6~4.7 kg,平均(3.2±0.8)kg。

    乙组38例,年龄24~36岁,平均(29.7±3.3)岁;孕周38~42周,平均(40.2±0.6)周;新生儿体质量1.6~4.6 kg,平均(3.1±0.7)kg。两组基线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1.2 方法

    甲组、乙组分别在产后6~8周、>8周行产后盆底康复治疗,具体治疗方式相同。两组均治疗2个月。(1)健康教育。告知患者盆底功能障碍的危害、康复治疗的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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