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特发性矮小症治疗中重组人生长激素应用的价值分析(2)
选取笔者所在医院2012年6月-2015年6月收治的66例小儿特发性矮小症患者,随机分为两组,对照组33例患儿中,男21例,女12例,年龄2~11岁,平均(6.3±1.3)岁。观察组33例患儿中,男20例,女13例,年龄2~13岁,平均(6.4±1.8)岁。两组患儿性别等一般资料对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1.2 方法
1.2.1 对照组 此组予以营养支持、补充定量钙及赖氨肌醇维生素B12的方式治疗。
1.2.2 观察组 此组在对照组治疗的前提下,予以重组人生长激素(生产单位:长春金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20000001,2010-09-02)治疗,在每晚临睡前1 h采用重组人生长激素进行皮下注射,0.15 U/(kg·d),持续治疗0.5~1.5年。
1.3 观察指标
治疗末对两组患者治疗后GV(生长速度)、PAH(预测成年身高)、Ht SDSBA(骨龄对应的身高标准差分值)、BA(骨龄)等相关指标参数情况密切观察与统计。患儿的BA与GV利用GP图谱法进行评估,借助骨龄查表(即B-P法计算查表)对成年身高进行预测(PAH),GV越高表示生长速度越快,PAH值越大表示成年身高越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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