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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675575
肺结核病患者抗结核药物不良反应345例分析(2)
http://www.100md.com 2014年6月25日 杨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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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见附件。

     本研究发现,治疗用药的16~30 d和31~45 d两个时间段出现不良反应的比例明显高于其他时间段,合计达到62.32%。本文中约88.11%的不良反应发生在治疗45 d内。杨进孙等[6-7]报道用药2~30 d出现的不良反应占全部不良反应的61.29%,本研究结果与其相近。因此治疗最初的1个半月密切监测药物不良反应非常重要,应每半月复查血常规及肝肾功能,此后可改为每月复查一次。对于检查结果异常或伴有危险因素者应缩短复查时间,并及时根据检查结果及时调整抗结核药物剂量和治疗方案。

    由于肝脏是所有抗结核药物进行代谢的主要器官,因此大部分抗结核可导致肝功能损害[8-9]。其中利福平、异烟肼、吡嗪酰胺是导致肝细胞受损的主要药物,其机制是药物代谢物引起的中毒现象。胃肠道反应主要表现为恶心、呕吐和腹泻。这是由于抗结核多种药物联合使用,剂量大、疗程长,容易刺激胃肠道黏膜,进而出现明显的消化道症状。皮肤附件损害多为抗结核药物引起的过敏性反应,临床表现为皮疹、接触性皮炎、皮肤瘙痒、剥脱性皮炎等[10-11]。由表3可见,在本组资料中,抗结核药物的不良反应肝功能损害比例最高,其次是胃肠道反应、皮肤附件损害和过敏反应。其原因:(1)肝功能损害较易通过实验室检查定量诊断;医师及患者本人对胃肠道反应较易认识和观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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