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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247951
唑来膦酸联合放疗治疗骨转移临床分析(2)
http://www.100md.com 2012年7月15日 《中国实用医药》 2012年第20期
     13 疗效评价标准 按世界卫生组织疼痛程度分级法(VRS)分4度[2],0度:无痛;Ⅰ度(轻度):疼痛可耐受,不影响睡眠,可正常生活;Ⅱ度(中度):疼痛明显,睡眠受干扰,需要一般性止痛镇静安眠药;Ⅲ度(重度):疼痛剧烈,伴有自主神经功能紊乱,睡眠严重受干扰,需用麻醉类药物。止痛疗效评价标准:完全缓解:疼痛程度下降至0;部分缓解:疼痛程度下降至Ⅰ度或Ⅱ度;无效:疼痛程度无下降或上升。总有效率=(完全缓解+部分缓解)/总例数×100%。

    骨质修复评定标准采用1981年WHO的疗效标准[3] 完全缓解(CR):X线和核素扫描检查,原有病变完全消失,至少维持4周;部分缓解(PR):溶骨性病灶部分缩小、再钙化,成骨性病灶密度减低,至少维持4周;稳定(SD):治疗8周后病变无明显变化;进展(PD):原有骨病灶扩大及(或)出现新病灶。CR+PR为有效。但出现骨压缩、病理性骨折及骨质愈合,不作为疗效的唯一依据。缓解期:CR或PR患者从治疗开始到病变进展时间。

    14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160统计分析软件,进行χ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两组病例比较疼痛缓解的总有效率统计学无明显差异,但骨质修复综合组明显好于单放组,疼痛缓解期也明显好于单放组。KPS评分增加的患者综合组明显多于单放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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