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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离不开爱情和婚姻基础
http://www.100md.com 2005年9月1日 《心理与健康》 2005年第9期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到来,老年人口呈不断增加的发展趋势,解决老年人特别是丧偶老人的孤独和照料问题,已成为社会和家庭的一大难题。因此,老有所养、老有所伴问题也越来越引起社会广泛的关注。

    社会的进步显示出更多的宽容,在这种氛围下,越来越多的丧偶老人选择了“搭伴养老”,他们把“搭伴养老”、“走婚养老”和“代际婚姻”等再婚方式作为自己继续构筑新家庭的模式,人们对老年人未婚同居的现象表示理解和接纳(起码是不干预),丧偶老人也不再拘泥于传统固定的家庭模式,不再用惟一的模式去禁锢自己,他们开始大胆地选择适合自己的婚姻方式,在乎自己的真实感受,寻找最适合的方式重组自己的“家”。

    人们的观念在不断地改变着,正是这种人文气候,给了婚姻及养老模式以多元方式存在的可能性。但是,事情的两面性又提醒我们,越是宽松的氛围,越是无人阻拦,选择“搭伴养老”就越要三思而行,因为缺乏感情基础的任何婚姻形式都是脆弱的。

    “搭伴养老”是指老年男女双方未进行结婚登记而生活在一起,实现晚年相互照料的一种老年再婚生活方式。“搭伴养老”实质上涉及的是老年婚姻和养老照料两个方面的问题。那么,丧偶老人走出空落落的单身生活,为了晚年养老和相互照料,选择异性伴侣未婚同居,这究竟是一种对现实生活的无奈选择呢,还是前卫时髦的婚姻方式呢?
, 百拇医药
    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有1.29亿,未婚者212万人,占1.6%;有配偶者8616万人,占67.1%,其中初次结婚有配偶者8106万人,占63.1%,再婚有配偶者509万人,占4.0%;离婚者84万人,占0.7%;丧偶者3885万人,占30.6%。我国老年人口的婚姻特点是:初婚有配偶的比例高,结婚后离婚和分居的比例低,多数人都处在夫妻婚姻家庭构成之中。再婚比例低,未婚、离婚率低。作为自然规律,随着老年人寿命的延长,尤其是女性老年人口丧偶率高,使婚姻结构也随之发生变化,给老年人的生活带来一系列的影响,这也是人们十分关注老年婚姻及高龄老人生活照料问题的原因。

    对于老年人来讲,他们选择“搭伴养老”的另一个目的是为了养老,为了驱除丧偶后精神上的寂寞孤独感,为求生活上相互照顾而选择走到一起。怎样适应一个新伴侣不可小视,他们不希望再婚给自己带来生活上的不便,更不希望因为另外一个人走进自己的生活而影响自己多年形成的习惯及家庭关系。未婚同居式的“搭伴养老”是有风险的,抱着不同的目的搭伴走到一起的“夫妻”,不一定实现晚年生活上互助、经济上互补、感情上互融的。因此,所以“搭伴养老”不一定能持久,法律上也无保障,如果出现问题,最后受伤害的还是老年人自己。“搭伴养老”离不开爱情这个婚姻基础,这就是爱情和养老的辩证关系。

    针对“搭伴养老”的风险,有人提出:可以写一份具有法律意义的协定书,让双方签署,以此增加老人同居的稳定性。但是,如果没有爱情为基础,只是一纸文书的协议又有多少作用呢?正因为此,“搭伴养老”不可能成为老年人的主流养老方式,社会可以宽容,但不宜提倡,更不可能成为老年人精神上的慰藉。

    相信选择“搭伴养老”方式的大多数老年人知道这样两句名言——“幸福的夫妇生活必须建筑在爱情的基础上”(【法】卢梭);“没有爱情的婚姻并不是真正的婚姻”(【俄】列夫托尔斯泰)。, 百拇医药(陶立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