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中国中药杂志》 > 2013年第13期
编号:13158892
基于临床药效剂量下的吴茱萸镇痛及伴随毒副作用研究(3)
http://www.100md.com 2013年7月1日 《中国中药杂志》 2013年第13期
     3.2.5 病理组织学检查 吴茱萸水提组分小鼠药效伴随毒肝组织Riddit 分析病理积分见表9。可见光镜下观察,对照组肝小叶结构清晰完好,肝细胞未见明显变性、坏死,肝窦未见明显淤血扩张,肝组织Riddit分析病理积分在正常范围内;扶他林肝组织Riddit分析病理积分与对照组比较呈现非常显著性差异;吴茱萸水提组分高、中剂量组呈现明显的病理变化,Riddit分析病理积分与对照组比较呈现非常显著性差异和显著性差异。可见,连续给药7 d,可引起小鼠肝脏组织的病理学变化,提示,应对临床应用中可能的肝毒副作用提出预警,避免引起不可逆的病理组织损伤。

    4 讨论

    功效与毒性是药物作用的基本特性。古人对于“毒效”的认识早有文献记载。其一,古人对药毒不分,认为凡可治疗疾病的药物皆称为毒药,因此有“毒”即是“药”的说法,如《周礼·天宫》篇有“医师掌医之政令,聚毒药以供医事”的记载;《医学问答》中称:“夫药本毒物,故神农辨百草谓之尝毒,药之治病,无非以毒拔毒,以毒攻毒”。其二,“毒”即药物的偏性。古人认为,中药之所以能够治病,是利用中药具有的偏性来驱邪扶正,纠正机体气血阴阳之偏颇,以使之恢复平衡,从而达到治愈疾病的目的,如明代张景岳《类经》中云:“药以治病,因毒为能……是凡可辟邪安正者,均可称为毒药”;清代景日昣在《嵩崖尊生书》中指出:“一药之生,其得寒、热、温、凉之气,各有偏至,以成其体质,故曰药。药者,毒之谓。设不偏,则不可以救病之偏也。”以上即是偏胜之性的“毒”。其三,“毒”即药物的不良反应。《神农本草经》中即明确指出:“药物有大毒,不可入口、鼻、耳、目者,即杀人 ......
上一页1 2 3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6266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