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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177122
真实世界研究、GCP和风险最小化
http://www.100md.com 2012年9月15日 《中国中药杂志》 2012年第18期
     药物安全性研究分为3个阶段:实验室毒性试验(toxicity tools in laboratory)、临床试验(clinical trial)和上市后临床研究(clinical study)。

    药物实验室毒性试验实质是对人体安全性风险的预测。1969年世界卫生组织颁布急毒、长毒和三致试验规范,不久又提出GCP要求,此后30年中从肝、肾毒性到眼睛、皮肤毒性,从心血管研究毒性到神经、呼吸、内分泌系统毒性以及免疫毒性、遗传毒性等,形成了整套毒性试验方法、技术和规范。近10年来又从整体动物试验向体外试验转化,从器官组织水平向分子基因水平深化。实验室毒性试验日臻优化,全面。大量化学物质在毒性试验中被淘汰,避免了许多不安全新物质上人体临床试验的盲目性。现平均每100个有生物活性意义的新物质,只有一个能通过系列毒性试验达到可申报人体临床试验。但是,虽然诸多规范成熟毒性试验结果与人体不良反应相关性强,可也有不少相关性弱。如过敏反应,动物不过敏却常常人体会过敏。目前药审中心受理1个生物技术药物,在一期临床试验时明确呈现剂量依赖性室性心律失常。而在动物试验中,特别是之后进行的3个月猕猴试验中都找不出相关异常,说明室性心律不齐,即使是灵长类动物毒性试验结果与人体临床相关性仍差。这是以动物体毒性作为人体不良反应风险预测,先天存在的局限性。毕竟动物是动物,人是人。更有许多人体不良反应如头晕、忧郁、恶心、夜尿、失眠等尚无法进行动物试验预测。总之,一个药物的人体不良反应归根结底还得由人体临床揭示确认。

    人体临床试验为了科学揭示药物有效性,必须按规范标准进行。正是这种标准状态临床决定了临床试验揭示药物安全性风险的局限性,主要以发现与药物剂量相关的A类不良反应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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