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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177666
中药提取物专利新颖性的判断(1)
http://www.100md.com 2012年8月15日 《中国中药杂志》 2012年第16期
     [摘要] 作者介绍了在专利审查过程中判断中药提取物新颖性的基本原则,以及在提取物与现有技术无法区分时如何试图证明提取物的新颖性,如何降低技术方案丧失新颖性的风险。申请人在提出专利申请前检索现有技术,在初步判断提取物具备新颖性的前提下提出申请,可以提高专利申请授权的可能性,减少公开了技术方案而不能获得权利这种情况的发生。

    [关键词] 中药;提取物;专利;新颖性;制备方法;化学成分

    由中药提取物得到的单体成分和有效部位提取物具有较好的产业应用前景,通常可以直接用于医药、食品或其他工业,分别可以申报《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1《中药、天然药物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规定的注册分类1和注册分类5两类新药,即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从植物、动物、矿物等物质中提取的有效成份及其制剂,以及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从植物、动物、矿物等物质中提取的有效部位及其制剂。部位提取物更具有功效明显,制备成本低于获取单体,可以通过改变制备方法调整提取物中化学成分的种类和比例而实现特定功效等优点。

    加强中药提取物的专利保护,可以提高技术创新的积极性,促进中药提取物的基础研究及规范的产业开发,对提高提取物产品乃至中药产品的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技术方案具备新颖性是专利授权的一项基本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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