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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501072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下定点救治医院的药学服务实践(3)
http://www.100md.com 2020年3月1日 《中国药房》 20205
     2.1 制订疫情用药目录

    SARS-CoV-2是一种新发现的病毒,尚无特效药物治疗,临床药师根据COVID-19诊疗方案和临床药物治疗现状,协助临床制订本院疫情用药目录。该目录根据药品药理作用分类,并收录其适应证、用法用量、配伍禁忌、不良反应等信息,并随时更新、调整。援助医疗队进驻医院时,外院医师可通过该疫情用药目录快速地了解药品信息,选用合适的药品进行治疗。

    2.2 药品和消毒品的采购

    一般情况下,新药的申购由病区主任在院内系统申请,经药剂科审批、院药事委员会同意才能进入采购程序。疫情期间,为了不影响患者的治疗,满足临床急用药品的需要,新药申购在我院药事委员会的微信群里审批完成,10 min可以完成所有流程。采购人员根据我院疫情用药目录及最新药物临床应用资讯,结合每日全院药品消耗的情况来采购和储备药品。对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提到的治疗性药物,如洛匹那韦/利托那韦片、盐酸阿比多尔片等[7],一般采购7~10 d的临床使用量,以保证临床治疗的连续性。

    根据消毒对象的不同,采购多种规格的消毒品,以便医务人员使用,如20 L规格的75%乙醇用于环境和物体表面消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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