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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指标”危害无穷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2月18日 《中国妇女报》 2006.12.18
     《成都商报》载:拿到10月份的工资,湖南省永州市第二中医院职工刘喜兰发现,自己这个月的收入少了200元。与她一样被扣钱的,至少还有30%的职工。“从10月到12月份,每个医生要完成4个住院病人的指标,护士和后勤人员完成3个。如完不成就要受罚,普通职工差一个扣200元,医生扣300元。”

    医疗服务也是一种商品,就医行为也是一种消费行为,可在这种消费中,弱势的患者几乎毫无“话语权”可言,该不该住院,该住多少天院,并没有一定之规可循,更没有什么法定程序可走,全凭医生的一张嘴和一支笔“自由裁量”,甭说是一般百姓,就是专家学者乃至政府官员,恐怕也得完全由医生作主。这或许就是“住院指标”等“怪胎”寄生于医院的土壤。

    当医院和医护人员把收治病人的“宗旨”仅仅圈定在其自身经济效益之上之时,当患者不该住院而住院之时,故意谎报病情、开大处方诊治、滥施手术等严重侵害患者权益甚至损害患者生命健康的现象便不可避免。

    卫生部、国务院纠风办曾多次发布文件规定,“禁止医疗机构服务收入与医务人员个人收入直接挂钩”,医院向职工分配“住院指标”,实际上是变相实行服务收入与医务人员分配直接挂钩,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相关监管部门为何视而不见呢?

    看来,对于医疗强制消费行为,我们并不是没“法”管,而是没“人”管———医疗机构监管单位的监督职能严重缺了位。有专家分析,卫生行政部门为了甩“财政包袱”,令医疗单位自收自支,自然就会对他们的不正当创收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医院以“住院指标”等办法追逐高利润就不足为奇了。

    因此,仅靠民间的舆论启发医务人员的道德良心,以制止上述不良现象是远不够的,当我们在谴责医院和医生漠视广大患者权益之时,当我们试图要唤起院方和医生对患者权益的重视之时,也有必要唤醒医疗机构监管者的监管意识,让医疗单位严格按照医疗“法则”来运作,以杜绝荒谬绝伦的“住院指标”等乱象。某些医院某些人守不住职业的底线固然可恶,但某些建立在非道德基础之上的监管漏洞则更加可怕。, 百拇医药(何勇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