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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服用精神药品得到关注
http://www.100md.com 2004年5月28日 《中国中医药报》 第2150期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了未成年人的用药安全做出规定,要求自5月起,全国各药品零售企业严禁向未成年人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通知中还明确: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企业必须按规定剂量凭加盖医疗机构公章的处方销售该类精神药品,禁止超剂量销售、无处方销售。

    精神药品按对人体产生的依赖性和危害程度不同,大致分为两类:第一类精神药品主要包括咖啡因、强痛定等47种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则包括安定、巴比妥类药物等72种药品。尽管第二类精神药品危害程度次于第一类,但长期服用或过量服用也会成瘾并导致人体产生药物依赖性。根据专家提示,由于像安定这类安眠药主要靠人体肝脏转化,并经由肾脏排除,因此过量服用会增加肝肾功能的负担,而未成年人服用安眠药所引起的副作用会比成年人严重得多。此外,由于第二类精神药品也具有耐药性,长期服用者会不自觉地增大药量,从而导致如精力难以集中、反应迟钝、记忆力减退、食欲不佳等各种副作用的产生。

    尽管近年来药监部门已加强了精神药品的生产、经营、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并未出现严重的未成年人滥用第二类精神药品现象,但是零售药店的销售仍存在问题,有少数中学生,尤其是临近升学考试的毕业生因过度紧张导致失眠,最终依靠安眠药,因嫌到医院开药繁琐且控制严格,就到零售药店自行购买。国家药监部门为了防止未成年人滥用第二类精神药品,及时地做出了全国各药品零售企业严禁向未成年人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的规定,同时,药监部门有关专家也对学校和家长提出要求,希望学校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向学生传递安眠药的相关知识,家长也需提高警惕,勿随意服用、放置安眠药,以免孩子误食。未成年人如果的确存在睡眠障碍,可尽量采取心理疗法、自我调节疗法等缓和方式加以解决。, 百拇医药(胡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