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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生疑的一次药品价格听证会
http://www.100md.com 2004年5月12日 《中国中医药报》 第2140期
     据《南国早报》报道,为了进一步挑战医院药价虚高,近日,南宁市一家大药房举行了一场“药品价格听证会”,该药房共列举了50种药品,在公布其进货价后,这50种药品的零售价全由老百姓自己说了算。

    在目前药价虚高不下的情况下,举行价格听证会,让公众有一个充分表达意见的平台,能在较大程度上体现大多数人的意志,是对消费者权利的尊重。这本来是一件好事儿,但笔者看了报道后却产生几个疑问:

    第一,报道上说,广西一家药厂生产的10克/10袋的复方金钱草颗粒进价3.3元,有人定价4.90元,不久又被改为3.50元,一位老太太想想这个价格还是不满意,又将它改为3.40元,最后,药房以老太太定的价格销售。作为经营者它肯定要考虑赢利问题,而老百姓的心理肯定是价格越低越好,商家会这样慷慨、就低不就高?

    第二,按照一般规定,凡申请或被要求就某种药品进行价格听证,相关企业必须向听证人提供近3年的经营状况、房租、水电、人员工资、税费等有关费用情况以及财务决算报表等详细材料,该药房什么也没有提供,消费者心里没谱,凭什么给药品定的价?

    第三,报道上说,药品价格一经“听证”,就会在所属各药房执行,不管消费者对该药品的定价是多少,在进价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零售价将持续至少一周。如果消费品对药品的定价明显偏低,商家本来就赔钱,各大药房再坚持至少一周,这样做药房不是要亏血本?

    第四,这里的进价是真实的进价,还是虚假的进价?因为内行人知道,如果药房标明某种药品进价是10元,实际进价绝没有10元,因为按照医药行业通常的惯例,进价以内还有一个回扣额。如果拿这种虚假的进价给消费者定价时参考,消费者岂不是被愚弄?

    作为一名普通百姓,听证会给了他充分行使主权的机会,这无疑是社会的巨大进步。但药品定价是一件很复杂、很专业的事儿,在选择药品定价时,不仅要考虑到消费者应得的实惠,还要考虑到药店的合理利润空间,这个价格绝不是当时就能这么简单、草率可以定下来的,它得有一个听取意见、反复测算、再听证的过程。听证是个好事,但好事要办好、办实,要让它真正成为平抑虚高药价的一种有效措施并不是一件容易事,这中间有许多基础工作要做,否则,听证就可能流于形式。如果打着听证的名义,以虚假的情况欺骗消费者,以所谓的“听证”来达到促销的目的,则更是对听证的亵渎。, 百拇医药(万 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