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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希恕据证分类法
http://www.100md.com 2014年1月16日 中国中医药报 第4035期
     六经八纲辨证分类形式繁多,但约之不越三种:一是原著分类法,二是类方分类法,三是据证分类法。但以后两种分类简便易行,颇为实用。

    原著分类法即如原文以“六经”及“可”与“不可”名篇,毋庸赘述。类方分类法即如麻黄汤类方、桂枝汤类方等等,亦为医者所耳熟能详。而据证分类法则是病位和病性的统一,对临床认识疾病的病位和病性具有指导意义,胡希恕先生通过反复研究《伤寒论》原著及大量的临床验证,提出了个人独特的见解。

    “据证分类法”所谓之证,不是个别的证,而是固定病位的反应之证,也即表证、里证和半表半里证。

    表证类

    表证是指《伤寒论》中的太阳病证和少阴病证。这两类病证,为何称为表证呢?分析一下论中有关这方面的条文,答案自然明确。

    如《伤寒论》第1条:“太阳之为病,脉浮,头项强痛而恶寒。”这是说,太阳病,不是指的一种个别的病,而是指以脉浮、头项强痛而恶寒为特征的一般的证。即是说无论什么病,若有脉浮、头项强痛而恶寒等一系列症状者,即称太阳病。(条文序号均依宋本《伤寒论》,下同)

    第2条:“太阳病,发热,汗出,恶风,脉缓者,名为中风。”这是说,上述的太阳病,若同时更见有发热汗出,恶风而脉按之缓弱者,则名之为中风。

    第3条:“太阳病,或已发热,或未发热,必恶寒,体痛、呕逆,脉阴阳俱紧者,名为伤寒。”这是说,上述的太阳病,无论是见已经发热,或还未发热,但必恶寒,若同时更见有身体疼痛,呕逆,脉寸关尺各部俱紧者,则名之为伤寒。

    由此可见,中风和伤寒为太阳病两类不同的病证。前者由于汗出而敏于恶风,因名之为中风;后者由于无汗而不恶风,或少恶风,但重于恶寒,因名之为伤寒。不过于风曰中,而于寒曰伤,实亦不无深意。

    太阳病,原是机体欲借发汗的机转,自体表以解除其病,但限于自然的良能,或虽得汗出而邪反乘汗出之虚深入于肌腠。中者中于内,名曰中风者,以示在表之邪深也。或不得汗出,病邪郁集于肤表,只是不得其汗而出。伤者伤于外,名为伤寒者,以示在表的邪浅也。中风、伤寒均属证名,不要以为中风,即真的中于风,伤寒即真的伤于寒。至于“风伤卫”、“寒伤营”之说,是值得商讨的,不足为凭。

    第4条:“伤寒一日,太阳受之。脉若静者,为不传。颇欲吐,若躁烦,脉数急者,为传也。”这是说,初患伤寒病时,大都出现太阳病证,故谓伤寒一日,太阳受之。若脉安静而不数急,此为较轻的证,则不至于传里,或传半表半里。少阳病则欲呕。阳明病则烦躁,故若其颇有欲吐之情,或躁烦不安,病已有传入少阳和阳明的征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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