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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经以藏泻划分脏腑
http://www.100md.com 2012年3月1日 《中国中医药报》 第3667期
     《素问·灵兰秘典论》提出了人有十二脏腑,但对于十二脏腑为什么有的被划分为脏,有的被划分为腑,《黄帝内经》也有一条自己的标准,这就是《素问·五脏别论》提出的“藏泻”标准,这也是《黄帝内经》提出的划分脏腑的依据,即“五脏者,藏精气而不泻也,故满而不能实”,“六腑者,传化物而不藏,故实而不能满也。”

    “五脏者,藏精气而不泻也,故满而不能实”。张介宾注:“精气质清,藏而不泻,故但有充满而无积实。”王冰注:“精气为满,水谷为实,但藏精气,故满而不能实。”明确指出所谓脏,应具有藏而不泻、满而不实的特点。而“六腑者,传化物而不藏,故实而不能满也”。张介宾注:“水谷质浊,传化不藏,故虽有积实而不能充满。”王冰注:“以不藏精气,但受水谷故也。”明确提出所谓腑,应具有泻而不藏,实而不满的特点。可见,二者截然不同。“脏”、“腑”二字古义可通、可互训,皆为藏物、物聚之意。即脏,取义于“藏”;腑取义于“府”。《内经》也常把脏与腑统称为“脏”,如《素问·灵兰秘典论》“十二脏之相使”,《素问·六节藏象论》“凡十一脏,取决于胆也”等经文中之“脏”皆概有“腑”在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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