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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名称标签标识禁用语》(征求意见稿)摘录
http://www.100md.com 2009年7月2日 《中国中医药报》 第3148期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6月16日发布

    ●禁止使用虚假夸大用语:例如,特效、速效、神效、一洗白、一洗黑、超强、激活、延年益寿、永葆青春、祛除皱纹、丰乳、丰胸等。

    ●禁止使用明示或暗示对疾病有治疗作用和效果的用语:例如,治疗、杀菌、排毒、脱敏、防癌、降血压、治疗斑秃、伤口愈合等。

    ●禁止使用医疗术语:例如,药物配方、皮肤病、伤风感冒、哮喘、失眠、细胞增殖和分化、免疫力、疤痕、关节痛、毛细血管等。

    ●禁止使用以他人名义保证或以暗示方法使人误解其效用的用语:例如,以“经卫生部(门)批准”或“卫生部(门)特批”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批准”等名义为产品作宣传,以医学名人的姓名为产品作宣传,以使用者的名义为产品作宣传等。

    ●禁止宣称的功效:例如,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禁止宣称特殊用途化妆品的作用,如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等。

    ●禁止使用庸俗或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词语:例如,为你而疯狂、为你而沸腾、神、仙、鬼、巫、妖精、魔、卦、邪、魂等。

    ●禁止使用已经批准的药品名称。,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