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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林市推行“卫生机构管理一体化”
http://www.100md.com 2001年10月24日 《中国中医药报》 第1643期
     (记者衣晓峰靳万庆)“卫生机构管理一体化”在黑龙江省海林市推行以来,彻底解决了当地农村医疗市场管理无序、伪劣药品泛滥的局面。农村医疗行为得到了规范,农民基本医疗需求和用药安全有了保障。

    过去几年,海林市农村卫生一直处于行医混乱、管理失控的状态,农民群众反映强烈。为此,海林市卫生局参照省内外先进经验,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在全市农村施行“卫生机构管理一体化”改革,抡出了有力的“三板斧”:

    一是整顿农村卫生所。按照一村一所的要求,利用一个季度的时间,对一村多所进行清理。对大型的行政村(含有自然屯)在设一所基础上,还设立卫生室,由村卫生所管理。

    二是实行村医聘任制。对乡村医生打破过去的任用制度,由本人申请,村委会推荐,乡镇卫生院严格考核,卫生局批准,再由卫生院聘任。

    三是实行“四统一”。把村卫生所与乡镇卫生院融为一体管理,村卫生所作为卫生院的派出机构,实行人员、政务、业务、药品统一管理。

    按照“四统一”的要求,海林市卫生局头一年先在四个乡镇卫生院开展试点工作,以乡政府名义下发文件,提出具体要求,并积极提供方便条件。第二年,农村卫生“一体化”改革成效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及乡镇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有条件的村屯,由村委会提供房屋,由此规范了卫生所基础设施,取消了“炕头诊所”71个。

    至2001年,已有75%的农村卫生所基本实现了人员、政务、业务、药品统一管理的要求,农村医疗行为进入了健康发展轨道。乡村医疗一体化的结果,还保证了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乡。市、乡、村同步编织医疗、预防、保健网络,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农村卫生事业的蓬勃发展。, http://www.100md.com